深夜煩躁隨便記錄,可能思路不清楚,醒來再補充。
晉江要把「強強」和「年下」等等原先屬於耽美類別的標籤開放給言情作者了。
總體來說我認為是好事。
或許有些耽美讀者不滿這種拿來主義(?)的借用,我個人也覺得這樣可能混淆這些標籤在BL文學史(?)中已然形成的獨特脈絡。
但是,到底有什麼不可以?
我的重點不是使用「年下」一詞可能比使用「姊弟戀」這種有明確二元性別的詞來得政治正確——這也不見得——但「強強」與「年下」在耽美文學中多少有著反傳統的、鬆動二元位置的性質,如果BG中有這樣的作品(儘管數量上可能比BL來得少),那到底為什麼不可以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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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會產生這種立場,最初的理由應該是,我對文學作品性向隔離有很深的怨念,包含BL會成為一個特定的分類,本身就代表來自主流文化的區隔、標籤與排除。
但是難點在於,要反對各類作品的性向隔離,似乎等於必須反對商業運作模式下自然(我其實很懷疑是不是「自然」)形成的客群區隔。這點我沒有任何的把握。